海丰县将在年底前对农村不动产实行“房地一体”登记发证

发布日期::2020-08-04浏览次数:10200

摘要:日前,海丰县召开“房地一体”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动员暨启动大会。会议明确《海丰县“房地一体”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方案》,决定确权登记工作于2020年8月全面展开,2020年12月31日结束。对在全县范围内集体

    日前,海丰县召开“房地一体”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动员暨启动大会。会议明确《海丰县“房地一体”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方案》,决定确权登记工作于2020年8月全面展开,2020年12月31日结束。对在全县范围内集体土地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农村宅基地、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永久性存续的、结构完整的农村主要房屋(不包括简易房、棚房、农具房、圈舍、厕所等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),以及已确权登记的宅基地、集体建设用地和没有登记的地上房屋,符合登记条件的,都进行“房地一体”不动产登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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